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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:(三)五月台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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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7-11-08

五月台会起源于“娱神自娱”的“酬神赛会”民俗。是从原始古老的“地会”和“灯会”发展演变而来的。洪雅建县于隋开皇十三年(593年),其时民间灯会、地会风俗已相当盛行。据洪雅民间记载,明代著名工匠王光斗设计出一个既是灯又是戏的、能够移动的小戏台造型,找个娃娃来扮演剧中角色,按剧情需要来布置灯景,然后抬着游街,便于群众观赏,艺人群起响应。此法既方便又简单,不需花很多钱,就可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。因此,“台会”应天顺人地兴盛起来。“届时商贾辐奏、货物云集,台会每日傍晚出巡,自一日至十日方罢。”不仅促进了地方文化、经济的发展,而且增进民族团结和融合的进程。世代传承,形成了浓厚的地方民俗文化。明清以后,每逢城隍会(五月台会),各场镇竞相奉献自己最拿手的台会节目。“五月二十七,传城隍神诞,皆演剧,极为繁嚣”。2009年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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