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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芳华》:荒诞时代下 两个伤痕累累的灵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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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18-05-30

《芳华》:荒诞时代下 两个伤痕累累的灵魂

文/聂晓man

《芳华》/严歌苓/人民文学出版社



也许她的眼泪是逆向地流淌,往心的方向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——题记

        以一个严歌苓书迷的阅读经验来说,《芳华》里所有的人物,大部分都可以在严歌苓以往的作品中找到对应的形象。毕竟,《芳华》应该也可以归到“穗子物语”系列里的,算是严歌苓打捞记忆、略带自传性质的作品。但一个人的记忆有限,能留在脑海中仍旧起舞的故人物毕竟不多,所以,这些人物能在以往的作品中找到原型,也就不足奇怪了。


感谢同事七月送给我热乎乎的新书。

那么,没读过严歌苓“穗子物语”的是不是就不能读《芳华》了呢?不是。反而是读过的,或许会有点别扭。虽说那些形象随已经褪色,但仍旧是有白色的模糊影子留存着的,但在《芳华》里他们都已经改名换姓了。《芳华》是紧承《灰舞鞋》写的,所以,《芳华》中提到的“情书”事件,没读过的人或许就有些突兀。不过,《灰舞鞋》中的高爱渝,在《芳华》里就成了郝淑雯;《耗子》中的黄小玫,在《芳华》里是何小曼,在《灰舞鞋》中她也短暂地登过场,再熟悉一点的人就知道,黄小玫、耗子、何小曼,她们的形容差不多都是一样的,头发过分得浓密、眼睛非常有特色、身上有一股怪味,就连《耗子》中男兵不愿意举黄小玫的情节,在《芳华》里也重新叙述了一遍。若是有更痴迷“穗子系列”的读者,可以考证一下这些人物究竟在“穗子”系列里出现过多少回。

《芳华》里写道:“我不止一次地写何小曼这个人物,但从来没有写好过。这一次我不知道是不是能写好她。我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吧。我照例给起个新名字,叫她何小曼……”在这个更加有血有肉的人物中,严歌苓将自己也放置在了这个驱壳里,所以,何小曼比黄小玫,是更加丰富,更加不一样的。看待这个人物的眼光,也是要与之前的作品不一样的。

还有严歌苓老师的签名

写到这里,我发现我还没有在这篇书评中完整讲述《芳华》的故事。故事是容器,没有容器,灵魂便是一盘无处安放的散沙。故事是盛放人物的圣殿,而《芳华》的故事说到底,其实又是一个很老套的三角恋:刘锋爱着林丁丁,而何小曼又爱着刘峰。刘峰的爱耗尽了他,而何小曼的爱,也耗尽了她。故事的结局,是相对完满的:四十年后,刘峰与何小曼生活在了一起,但他们却仍旧做不成爱人。原因还是上面说的,青春时期那激烈而迸发的爱情,已经消耗得他们所剩无几。

若仅仅只是这样一个框架,那么其实它是非常脆弱和不值一读的。但是,这个故事因为发生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里,那么它又重新焕发出新的色彩来。故事发生在“文化大革命”的末期,很多巨大的历史事件都一笔带过,诸如林彪坠机、唐山大地震,可以说,历史感很是浓厚。那个历史的时代仍旧遍布着阴霾,诸如性观点的落后、人人之间的相互的猜忌、责难与背叛、毫无真情,对于小说中人物们的悲剧,源头便是在这个时代。我看的时候,是很心惊肉跳的,因为对于意识形态的描写,就像是惦着脚尖走在雷阵之中。但严歌苓在处理这些时,使用的却是一种充满了黑色幽默的方式,将一切背叛都写成笑谈,将批判写成了狂欢。它似有若无地存在,但又总不让你抓到她的把柄。

小说中的刘锋,本是一个雷锋式的、人格毫无瑕疵的人物,但是,只因为他向林丁丁表白,在情迷意乱中不小心毛手毛脚了一下,就成了整个部队的头号公敌,双方成了“人民内部矛盾”。林丁丁拒绝刘锋是刘锋灵魂的一次死亡,但是,整个部队批判刘锋就成了刘锋灵魂的灰飞烟灭。青春时期的热恋,本是我们人性当中最为正常的部分,但在那个年代,却成了一种丑恶。小说里写道,人们可以慷慨地给予刘锋各种各样的奖章、奖牌,可以将他当成活菩萨一样供奉起来,却一点儿真情都不给他,不允许在他身上出现七情六欲。这是整个时代对于一个男人的人性阉割。

至于何小曼,也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。何小曼的父亲因为是个右派,被老婆嫌弃,因而“自绝于人民”。母亲带着何小曼嫁到了一个老干部家里,因而也就成了一个“拖油瓶”。小曼在整个家庭里都是多余的,小说里有一个句子:“少了小曼,这个家庭就完满了”,仿佛小曼是这个家庭的阑尾,亟待割掉一般。为了逃避,小曼来到了文工团,却因为晒了一个动了手脚的乳罩,被集体歧视了。古人都比那些人更懂:爱美之心,人皆有之。而在他们的眼中,爱美是另一种罪恶,这何尝不是这个时代对于一个女人的人性阉割呢。

在一次排练中,男兵们不肯与何小曼共舞,只有刘锋肯接纳小曼。小曼的灵魂早已伤痕累累,所以对于刘锋一次无意的相助,她的爱意萌发得自然而然。那时,刘锋还没有遭到众人的唾弃,那还要等到他的灵魂再受伤以后,他才会注意到这个女孩,可他的爱早已经消耗殆尽,无法再给另一个受伤的灵魂了。

《芳华》采取的是与《灰舞鞋》完全不一样的视角。

《灰舞鞋》的视角是“我们”,小穗子成了第三人称。这里的“我们”,是对小穗子“情书事件”曝光以后对她冷漠与排挤的芸芸众生,“我们”是感受不到小穗子孤立无援的痛苦的,因为“我们”就是实施绝情的刽子手。而《芳华》的视角则是小穗子,是经历了众人讨伐的小穗子,是看透了人情世故的小穗子,所以对于刘锋与何小曼,她自然是有同理心的。因为刘锋与何小曼经历过的,小穗子都经历过。

小说的后半部分,跨度飞跃了四十年。四十年,什么仇恨都稀释了,郝淑雯(高爱渝)坦诚了她对我的背叛,对刘锋的冷漠更是无比愧疚。看来,人终究是人。四十年间,刘锋被下放到伐木团,又上了越南的战场,丢了一条手臂,就只能回到山东当梆子剧团看大门的。改革开放,他也随波逐流到了南方去淘金,但终究不是这块料,还和一个不良女孩来往。后来,他又来到北京,在侄子的公司里打工。但后来“我”才知道,原来何小曼一直都伴随在刘锋的身边。读到末尾,我的眼睛湿润了。不是说这份爱有多么伟大,而是说,这份爱有多么执着。这份执着,在人人之间仍旧淡漠的时代,在刘锋的侄子参加刘锋葬礼都会迟到的时代,是多么的珍贵啊。

《芳华》是一个人性展示台,是一个不断碾压、拷问人性的砧板,在最不容易被理性压抑的青春时代,这群男男女女们在荒诞的时代里失去了人性中美好的部分。小说,永远是写人性的。其实,它也有很多其他的主题,例如红色时代的英雄主义,缅怀失去的青春,这些主题在以往的作品(诸如《床畔》)也有体现,这里就不说了。

《芳华》作为“穗子物语”中继《灰舞鞋》后的又一长篇作品,让我很是欣喜,甚至不得不去重读穗子的其他系列作品。作为严歌苓的书迷,“穗子物语”系列是我最爱的作品之一。不知道半年之后登上荧幕的《芳华》,又会用何种方式让我们重新看待那个逝去的年代,对此,我很是期盼。


——本文转载自豆瓣书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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